挑战“医疗公害”的余医生



  广州乃至国内不少媒体的编辑都熟知余卫华医生,身为外科主治医师,他的工作十分繁重,下班后的时间基本上泡在网上,一个月下来光上网费就是几百元。谈起互联网上关于医疗事故的站点及新闻,连本报编辑也自愧不如。这都是去年的那场悲剧引发的。
  余卫华夫妇都是医生。1999年6月,他们的孩子在广州一家大医院出生一小时后离奇夭折,医院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失,而余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奇怪的是,余医生并没有提请卫生部门进行医疗鉴定,也没有打官司,而是频频上网向网友及各大报纸相关编辑求助。他写的几篇关于改革医疗事故处理机制的文章,多次在《广州日报》等媒体发表,并在“中国法治网 ”开设专栏。今年2月22日,《羊城晚报》以整版篇幅报道了这起纠纷。余医生说,这是该报的著名专栏作家微音先生力排重重阻力的结果。
  余医生对医疗鉴定乃至医疗官司都没有信心,他的举动再一次表明,严重滞后于现实的现行医疗纠纷处理体制,确已形成为害社会的一大“公害”。
  今年2月,余卫华联合国内几个医疗纠纷的患者方当事人,字斟句酌地拟写了一份公开信,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卫生部含泪陈情。
  这是第二封同类的公开信,此前,天津妇女李新荣等22名医疗纠纷患者方当事人,曾在1998年9月联名向全国人大、中国消费者协会写信呼吁:请求国家对于医疗事件的受害人予以合法的保护。
  显然,余卫华等人的公开信提出了更新的设想,他们希望即将出台的不再是一个行政法规而是人大制定的法律,他们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尽可能消除医疗事故相关立法中的部门色彩。
  余卫华的电子信箱为:cnylsh@163·net。

  摘自2000年 3月3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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