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1995年起,在卫生部主办的《健康报》和北京市卫生局主办的《健康咨询报》等报刊上法律咨询栏目--《陈律师信箱》,解答各地读者提出的与医学有关(主要涉及医疗事故)的法律咨询。 以下选登部分咨询稿件,以及近期在部分媒体上发表的相关文章,供您参考。
近期发表稿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配套文件内容简介(《中国医学论坛报》2002年8月29日第826期) 为打官司,医生应保留物证多久(《中国医学论坛报》2002年8月1日第822期) 正确认识和对待举证责任倒置(《中国医学论坛报》2002年6月20日第816期) 答读者来信(《中国医学论坛报》2002年6月20日第816期) 新《条例》代替旧《办法》 医疗官司咋打?(《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16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存在的几个问题(《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2日)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存在的几个问题(《法律与医学杂志》200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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