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中国 精神卫生法讲习班(北京)召开 WHO/中国 精神卫生法讲习班于9月13日至9月16日在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召开。 这是世界卫生组织委托卫生部开办的第三次有关精神卫生法的讲习班,卫生部和司法部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希望此次活动能够有效的推动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进程。会上WHO官员日本学者新福尚隆教授介绍了日本精神卫生立法的有关经验;WHO法律专家加拿大的Poitras博士详细阐述了联合国大会决议案46/119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十大原则;WHO官员美国Gittelman教授介绍了美国近半个世纪的精神卫生保健制度的历史演变;华西医科大学刘协和教授对国际精神卫生立法的情况做了简介,并详细解释了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的有关条款;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李从培教授最后对此次讲习班的活动作了总结。 与会专家们对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对一些较敏感的问题如精神病患者是否应自愿住院等基本达成共识。大家认为中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第十稿)很好的体现了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十大原则,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法律的变更,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磋商。日本专家希望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福利问题提高重视程度,国内专家对精神卫生法涉及范围提出了意见,呼吁吸收有关法学专家参与制定过程,并对如何加速精神卫生立法进程提出了建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 邢学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