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月答辩状

 

答辩人:王冬月

答辩人因徐捷诉答辩人与《中华工商时报》著作权纠纷一案,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一、《走进中关村》网站(http://www.intozhgc.com)上发表的有关作品属时事新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电脑节中关村日记》属编辑作品,答辩人依法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所谓编辑,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定义“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汇集编排成为一部作品”。《电脑节中关村日记》正是答辩人利用互连网上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素材进行改编、整理、汇集而成的作品,属于编辑作品,答辩人对该编辑作品享有著作权。

因此,答辩人认为,答辩人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答辩人:王冬月

199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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