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状告济南“东方网”今在沪开庭



  今天上午,市第二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组成阵容强大的合议庭,由院长齐奇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诉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侵害“东方网”域名等不正当竞争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部长李勇出任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二中院特邀两位专家参与审理此案,表示了对这一新类型知识产权案的重视程度。

  在上午庭审的原被告陈述中,记者发现原告变更了原来第一项的诉讼请求,将之分解为停止侵害原告网页页面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特有装潢权和损害原告商誉等四项不正当竞争行为,使诉讼请求增至为八项。原告认为被告已对原告造成了综合性的侵害。

  被告在答辩中称,原告“东方网”在开通之前,早已存在多个中文名称为“东方网”,或包含“东方网”三个字的网站,而且在CNNIC的中文域名注册系统中,“东方网”中文域名注册者是北京的一家公司。被告对原告“东方网”的注册者提出了异议。被告还称其网站是电子商务网站而并非新闻网。

  今天,法庭展开举证质证。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调查仍在进行中。

摘自2000/11/15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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