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诉讼案将于30日进行调解



  东方网诉讼案在法庭主持下的调解定于11月30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此前,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诉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于11月15日正式开庭审理。主审法院院长齐奇亲自出任审判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勇出任陪审员。该案被告律师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寿步、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朱妙春,原告律师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陶鑫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季诺到庭参加了诉讼。众多新闻媒体记者、上海法院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官和其他人士到庭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当天的庭审总计时间约6小时。首先进行的法庭调查从上午延续到下午约2点半,随后进行了法庭辩论。原告起诉被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请求,已经从8月17日开始起诉时的5项变更为8项。被告则明确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庭审中,不论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还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对诸多问题都进行了激烈辩论。当天庭审结束前,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该案的庭审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双方利用法庭正面两侧的大屏幕展示了大量的证据。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交了6组证据。被告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交了14组证据。人们注意到,被告的一百多份证据中95%以上是从Internet网下载的页面资料,并当场从笔记本电脑上调出显示在大屏幕上。

  据了解,与该案相关的还有两个案件:一个是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诉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案;另一个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速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案。 (乙丁)


摘自2000/11/27 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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