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联诉信诺立抄袭案开庭 一审择日宣判
12月11日上午,创联万网国际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联)诉信诺立网络公司(以下简称信诺立)侵权案在北京区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当庭质证和辩论,合议庭最后决定择日作出裁决。 创联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从事域名注册和虚拟主机托管等业务并连续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授予域名注册全国授权代理的优秀代理第一名。而被告方信诺立网络公司成立于1995年,它的经营业务和创联基本相同。今年5月以后一直跻身CNNIC优秀代理的前五名。 创联公司在提交法院的诉讼状中指控信诺立公司抄袭其广告及其网页,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提出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其中20万是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30万是商誉损失)。 而信诺立方面则针对创联的指控提起反诉。理由是创联一方在开庭前通过媒体大肆指责信诺立,编造事实并公开将本案定性为不正当竞争,从而对信诺立造成了不利影响。 创联称1999年5月前,它和信诺立的广告几无雷同之处。在此之前的广告上,创联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域名注册、网站寄存、内容策划、网站推广、电子商务,同时将自己的虚拟主机产品分为百姓级、宝石级和钻石级,用相当版面介绍自己的技术可靠性、战略伙伴联盟、优秀代理等。而处于同一页面的信诺立公司广告内容有:域名价格,CNNIC和Inte rNIC代理权,技术服务内容、联系方法。但是在5月3日刊登的广告上,信诺立开始将自己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网站设计、网站宣传和电子商务,并将自己的虚拟主机划分为:宝信级、宝诺级和宝立级。同时,在域名注册部分,信诺立也模仿创联将顶级域名的结尾全文列出。 据创联万网国际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张向宁介绍,创联网站的4个网页遭到了抄袭,其中创联的公司名竟赫然出现在信诺立的网页上。 而信诺立方面承认在这方面犯有错误。 当事双方还围绕被告是否对原告构成了侵权,原告方究竟实力如何,适用何种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创联认为信诺立抄袭己方网页和广告,实行低价倾销,诋毁商誉,从而达到挤占市场的目的。而信诺立则认为创联所指控的抄袭罪名缺乏实质性的证据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信诺立的行为没有对原告的经营和商誉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庭询问双方愿意不愿意调解时,创联表示可以在被告方承认不正当竞争的前提下由法庭调解,而信诺立则坚称调解是不设条件的。法庭最后决定择日再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