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彼阳”一案的致歉声明



  今年3月,孙光海先生在天极网上发表了署名为“彼阳”的文章《263侵权案:三方现身讨说法》。

  后来,这篇文章被另外一家网站在未标明作者与出处的情况下转载。7月25日,新浪文教频道的一位编辑擅自违反新浪网有关文章转载的管理规定,从这家没有与新浪网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网站转载了该文并署名为“来稿”,文章使用在新浪网文教频道的专题中。

  10月24日,新浪网得知孙光海先生对此事的不满,立刻撤下了相关页面上的文章。并在当晚与孙光海先生取得联系,并诚肯致歉。

  随后,新浪网总经理汪延、新浪网律师、新浪网内容主管、新浪网文教频道主管先后和孙光海先生的代理人于国富律师就问题的解决进行了一系列诚恳的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新浪网在此向版权遭受侵害的孙光海先生致以郑重的歉意;新浪网在此向积极维护网络版权事业的于国富律师表示敬意。

  新浪网一贯注重传统媒体作品版权和网络作品版权的尊重和保护,并就文章的转载使用制订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但上述事件的出现暴露了我们管理中的一些严重疏漏。为此,新浪网已经采取了多重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同时,新浪网在此呼吁各传统媒体、互联网站、作者、网友与新浪网有关方面一起,参加对新浪网遵守版权的监督,并踊跃反映情况,共同为维护网络版权作出贡献。

  新浪网

  200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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