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以强硬律师声明回应e龙抄袭指控
日前,e龙公司曾指控搜狐存在严重抄袭e龙网现象。e龙公司声称,对于搜狐的抄袭行为不仅要诉诸于法律,还会进一步保留在纳斯达克发布有关消息以及在美国对搜狐提起诉讼的权利。 对此,搜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权亚律师事务所瞿哲律师和搜狐公司法律事务总监查扬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一、搜狐公司一贯积极倡导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健康发展以及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其中亦包括尊重和保护各类知识产权。在这一原则下,搜狐公司先后与国内外大约四百余家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就信息交流及相关领域签约展开多元化的合作。 二、鉴于网络相对传统媒体的诸多新特点,网络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在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明确规范且理论界亦在争论的情况下,任何与之相关的争议、纠纷,惟以审慎的态度并秉持诚信互谅之精神方能得以圆满解决。 三、互联网行业的成熟与完善需要业界同仁团结一致、通力合作。行业先行者理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全局观念,共同致力于创造一个良性竞争、机会均等的网络发展空间以及高效、合理的行业秩序,以利其迅速、稳健地发展。 四、业内个别公司或组织为盲目追求媒体效应,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媒体甚至利用诉讼手段等各种形式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新闻炒作。对此,搜狐公司一贯持反对态度,并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幼稚而缺乏远见的。 五、在此事件中,e龙公司就所谓的抄袭事件直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从未就任何侵权问题给予搜狐公司任何形式的事先通知;显然对此结论只有一个:e龙公司的目的和重点并不在于解决他们所称的“问题”。更有甚者,在法院的起诉状送达之前,e龙公司单方通过新闻媒体将尚未经正当司法程序认定的所谓“侵权事实”向媒体披露,在上述宣传报道中,存在不少失实陈述甚至恶意攻击性语言,给搜狐公司的声誉带来极大的损害。e龙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搜狐公司已着手采取行动,并保留包括诉讼手段在内的全部权利以追究法律责任。 六、搜狐公司作为一个逐渐成熟的NASDAQ上市公司,亦在不断经历风雨的考验。正常的知识产权争议和诉讼对于很多国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来说屡见不鲜,这丝毫不会对公司的正常发展造成任何障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前景。谨此,搜狐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搜狐成长的中国网络业界人士、搜狐网民以及所有关注、支持搜狐成功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能够一如既往地得到支持。 最后,殷切期望各类媒体在发布及转载相关的报道时保持审慎态度,以便对信息来源和背景获得全面的了解。 200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