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战场”静悄悄

——网络犯罪大写真



1998年8月21日,犯罪嫌疑人、复旦大学研究生杨威因非法入侵和攻击上海某网络公司计算机网络,被警方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逮捕。这是自去年10月1日我国新《刑法》实施以来第一起以该罪名侦察批捕的刑事案件。

由此,计算机及其网络犯罪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题记


随着 Internet 日益深入生活的各个领域,人类社会也将逐渐过渡到以 Internet 为基础的社会,电子商务,E-mail,家庭办公等都会和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与电脑及其网络有关的犯罪,如洗黑钱、网络诈骗、电子间谍等,将会越来越严重。

但与这种情形极不相称的是,目前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还远远跟不上网络及其技术发展的速度,特别是一些法律规定对这类罪犯的处罚很轻,有的不过是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离开住宅或处以罚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犯罪者的气焰。其实在当今社会,要想在电脑网络上从事犯罪行为并不一定要掌握高深的技术,因为一些黑客(Hacker)专用软件已相当先进。对此一位美国调查官员称:“就算你从来没见过电脑,只需教你按几下鼠标,你便可以侵入到网络中去。”当然,此话不免有些言过其实。不过先进的黑客软件着实令现今的黑客们如鱼得水,叫人防不胜防,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认识、防范及惩罚力度已迫在眉睫。


“虚拟谋杀”, "凶手”仅被罚款 800美元


1998年7月,某一天下午。

美国佛罗里达州。

一位妇女通过电脑网络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得到了如下令其头晕目眩的答复:

“对不起,您的贷款申请被否决,因为根据记录,您已经去世了。”

这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它并不是哪位小说家的杜撰,事实确实如此。经过调查原来是一名美国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私自更改了计算机中存储的该妇女的记录,输入了一个虚假的死亡日期。这件事的起因是,这名工作人员曾因与受害者在互联网上的一个聊天室中发生争执,并最终被禁止访问该聊天室,于是便伺机报复。此事被美国大众媒体称为“虚拟谋杀”。

“虚拟谋杀”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它反应出当前网络安全的脆弱性。据称此事件发生后,美国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另一家负责向美国公民发放医疗证的机构对各自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进行了调查,其结果令人沮丧。调查人员很轻易地进入了上述两家机构的电脑网络,任意调阅所存储信息,包括金融交易、医疗记录等。

“虚拟谋杀”其实只是众多网络安全事件之一。前不久,美国联邦政府中的一些雇员,从他们掌握的系统中非法下载了 2万多人的个人金融信息(如信用卡号等),并将这些信息资料提供给了盗窃集团。于是上述用户的信用卡时常被盗用,据称仅此一项就给银行系统造成了 7000 万美元的损失。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上述案例中,那个“虚拟杀手”仅被罚款 800美元。


恐怖活动,从现实世界走向虚拟空间


美国《时代》周刊一年前发表一篇题为“电脑网络恐怖”的文章,说现在美国电脑网络出现了身份不明组织——“电脑网络解放阵线”,该组织不但到处破坏电脑信息系统,还留下恐吓性信息,譬如称它已窃到××机构的密码,并已攻入××机构的档案中枢。IBM公司就是接到这类恐吓信息的机构之一。

今天,恐怖分子能够凭借电脑网络及卫星通信引爆放在另一个国家的爆炸物。由于正在出现的信息高速公路是没有边界的,恐怖分子可以从地球上任何地方向企业或政府机构的电脑信息系统投放电脑病毒以及其它能够摧毁信息系统的东西。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推进,信息对政府、企业乃至个人生活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若恐怖分子切断一个人与信息的联系,则就像把这个人扣押或绑架一样。恐怖分子切断某个人、某个团体、社区或某个更广泛社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就能够散布恐惧和恐慌。这无疑是信息时代的新挑战。

电脑网络空间的建立,使反政府分子的犯罪活动更具隐蔽性和危害性。电脑崩克(Cyberpunks)定期闯入政府的电脑系统截取保密资料,有时甚至干扰或改变电脑系统。美国司法部的一位官员披露,军用电脑系统是最容易受损害的,“它们甚至比大学里的电脑系统还不可靠”。这位官员指出,在海湾战争“沙漠风暴”行动期间,黑客们对军队的实际调动和计划中的调动都可能进行了跟踪。美国空军电脑犯罪研究小组组长詹姆斯·克里斯蒂为验证军方电脑系统的可靠性成立了一个黑客小组。他报告说,黑客们在“15秒内”闯入了五角大楼的系统,接着在无人报告甚至没有人察觉到系统被人闯入的情况下,他们继续闯入了空军的200多个系统。

美国《未来学家》双月刊的一篇文章指出,目前的技术手段或常规执法途径对遏止电脑空间犯罪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大多数机构没有对付这类犯罪的人员和技术,而且迄今为止,所有的高技术办法都几乎立刻遭到黑客的反击。

网络恐怖活动并不是仅仅针对政府或组织的。

今年5月4日,美国加州一位名叫理查得·马查多的男子,因对他的亚裔同学进行网上恐吓的罪名成立,被判处一年徒刑。现年21岁的理查得·马查多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名辍学生,因1996年9月在网上给本校的59位亚裔学生发出恐吓性E-mail而被起诉,不过,在去年底的第一次审判中,陪审团并未取得一致性意见,争论的焦点是法律对网络上的行为是否应该有不同的标准。


网上造谣,四男女涉嫌散播印尼骚动被指控


网上造谣是与网上恐怖活动有所不同的另一种犯罪行为。网上造谣的后果有时能制造人们的恐惧和恐慌,而有时仅是针对特定组织、个人的名誉或隐私的。

据《南洋商报》报道,因涉嫌于今年8月份在互联网络散播骚乱谣言,导致马来西亚全国人心惶惶的 4 名青年男女分别被指控。一旦罪名成立,等待他们的最高刑罚是坐牢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但4人皆否认有罪。

四人所涉及的散播谣言内容,都是有关印尼非法移民将准备骚动,因此劝告国人提高警惕,购买粮食,以备不时之需。此谣言一经互联网络广为散播,即在马来西亚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恐慌,此案虽经警方与电子通讯部门配合迅速得以侦破,但也因此促使马来西亚国会正式通过了《资讯及多媒体法令》,以取代1950年的国家电讯法令,适应高科技时代的资讯发展。马法律界认为,该法令是以新的法律规范对付新的犯罪形式的一个成果,该法令的实施为信息时代的多媒体超级走廊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笔者也曾从因特网新闻邮件中获悉,今年早些时候,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一起学生在网络上诽谤教授的案件。结果该学生一审被判拘役55天。这是台湾首宗因网络诽谤案而被判刑的案件。被告是台湾政治大学外交系的一名邱姓学生,他因为无法认同教授赵国材的考试及教学方式,并且因为考试没有过关,认为赵教授不公平,就在因特网上发表文章,指责赵教授利用学生替自己作研究,并抄袭论文成果。学校认为邱某诽谤老师,给了他记大过处分。后来,邱某因课业二分之一不合格,被勒令退学。赵教授则认为,他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要求邱某道歉。邱某坚持不认错,因而事件闹上了法院。


网上盗窃,高学历盗窃团伙失手南京城


网上犯罪不仅仅是洋人的专利,近来频频传出国人网上犯罪记录。

今年2月24日,江苏省工商银行何某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梅园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去年7月在南京电信局办理了因特网入网手续,由于密码原因一直未上网操作,但近日却发现电信局给他的帐单上竟有5900元的使用费。接报后,警方即展开侦察,得知何某在办理入网手续时,将初始密码“BBBB1111"误听为“BBBBEEEE",结果多次想上网未成。当警方和电信工作人员从电脑中调出何某用户名下的上网记录时,发现其主叫电话竟达23个。通过历时两个月的取证工作,查证有14人盗用何某的帐号和密码“免费”上网。这些人全部都大学以上文化,大多数在30岁左右,有大学教师、学生、记者、编辑、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等。

5月6日,南京市电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参与因特网上盗窃案的14人作出处罚:共同退赔何某的损失,并分别罚款1000元至4300元。

另据今年4月的《电脑报》报道,上海警方日前抓获2名侵入一家证券公司电脑系统偷盗该公司上万股民的地址、资金额度、证券种类、帐号和买卖记录信息的黑客。涉案嫌疑人19岁的章某及其初中的同学田某已被刑事拘留。

报道称,今年3月中旬的一个夜晚,章、田2人将自己的便携电脑接入该证券公司的终端插口,输入有关程序后,就测出该公司的信息和密码系统,进而盗窃有关数据。4月4日当他们再次用同样手段作案时,被上海港公安局巡警当场抓获。

英国《独立报》在去年披露,一个居住在伦敦、绰号叫做“数据流”的年仅16岁的男孩,自己设计了一套被称为“探测器”的电脑软件。他借助Internet网络,把他的“探测器”的“触觉”伸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他用这套软件监视着与Internt联网的美国国防部,窃取了数百个和五角大楼有往来的电脑用户名称、帐号。在1994年朝鲜核危机期间,他监听了美国情报和决策人员的有关通信。此外,这名少年电脑奇才甚至用同样的手段获取了美国战略核武器的情报以及五角大楼里的人事档案。所有这些绝密情报都被他在Internet网络上广为扩散,公诸于众。

说到网上盗窃,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案例不能不提:

谁都知道,在1991年那场一边倒的海湾战争中,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侯赛因是一个倒霉的失败者。但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当时他手里还捏着一大把黑客们从美军计算机网络站点里偷出来的绝密文件。这是美国能源部前计算机安全专家尤金·舒尔茨博士于去年3月,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电视二台对他的实况采访节目里透露的。尤金说,在海湾战争期间,曾经有数以百计的美国军事机密文件,被从美国政府的计算机中偷盗出来,提供给了伊拉克方面。他告诉BBC说,通过与联邦调查局(FBI)的密切合作,他最终精确地找到了那些黑客们的攻击出发点是荷兰城镇艾恩得霍芬。可惜,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萨达姆却不敢相信这些材料的可靠性。否则,他还真说不定能辉煌一刻,让山姆大叔翻肠倒胃,尝尝他“小国寡君”的厉害。


非法入侵,国内外“黑客”尚有质的区别


当笔者为作此文而调阅大量资料时,不得不感叹到:自“古”黑客出少年。这些黑客们年龄之小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多数入侵的目的,除了“顺手牵羊”外,一般是为了炫耀自己或恶作剧。

据因特网新闻邮件报道,2名瑞典籍少年黑客最近被擒,罪名是他们非法入侵瑞典一个县的主页,并将其变成色情和大麻广告,他们还侵入美国航天部门的电脑系统。警方称,他们经过一年的调查才在瑞典北部的乌密奥捉到这2名少年。2名少年分别为18岁和15岁。18岁的少年曾在2年前卷入一起非法输入数据和计算机造假案件,在那起案件中,其他年龄比他大的同伙被送入监狱。警方说,由于他们没有经济犯罪行为,所以,将不会起诉他们。

另据报载,今年7月26日,我国江西省破获了该省首例电脑“黑客”入侵案件。20岁的犯罪嫌疑人马强已被该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7月21日和22日,江西中国公用多媒体信息网169台连续被电脑“黑客”非法入侵并遭到攻击,南昌、抚州等地主机被登录,300多用户无法上网,全省169信息网系统瘫痪。经该省公安厅计算机管理监察处民警侦查发现,电脑“黑客”是从江苏镇江拨号上网的。江西警方在镇江警方协助下终将马强抓获。据查,刚从镇江某职中电脑班毕业的马强曾多次入侵过广州、南京、哈尔滨等地的几十个网址,并先后多次登录江西省中国公用多媒体信息网,下载主机上的用户密码文件,修改用户密码、删除命令,最终导致该网瘫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今年7月,北京一家网络服务公司收到如下一封电子函件:

“我使(是)一名网络黑客……,本人将计划在 7月 12日对贵公司主机进行一次善意的入侵,目的是获得 ROOT 密码和对贵公司的主机进一步的了解,请放心,如果成功,我会通知贵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其漏洞加以修改,同时我会尽力提供解决方案,这对贵公司的服务器也是一次测试,但愿不成功,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贵公司能提供一个帐号,以免去我不必要的时间。……希望贵公司能够批准,如果批准请回信,某某敬此”

尽管这封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的信函措词谦恭,但仍掩饰不住这名中学生“黑客”的杀机。类似的“黑客”事件目前在北京的网络服务公司时有发生,他们给网络管理带来的实际损失并不惊人。事实上真正惊人的是,这些“黑客”几乎绝大部分都是在校学生。

在一些网络服务商看来,目前国内的“黑客”与国际上的“黑客”尚有着质的区别。国际“黑客”的动机大都是进行恶意攻击,他们在攻击一些网络系统的同时,自己并没有因此获得好处。而国内“黑客”的行为则更像是一种恶作剧,他们没有破坏系统的意图,但他们有着明确的目的,或是侵占一些网上货币,或是讹诈一套程序。与此同时,国内“黑客”的另一大特点是,他们总乐于在事先与服务商们打个客气的招呼。

据北京一家服务商介绍,自遭遇第一位“黑客”以来,该公司遇到的“黑客”100%都是在校学生。 这些少年“黑客”或假他人之名诈取原代码,或破译他人密码以盗取网上货币,或投放“邮件炸弹”。

在谈及“黑客”时,一些服务商对这些少年“黑客”对系统的潜在威胁也颇感忧虑。尽管目前国内“黑客”尚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尽管这些少年“黑客”的破坏行为在很多网络服务公司只需花费一顿饭钱,或赠送一套程序便可以化解,但若干年后,当这些少年长大成熟时,真正意义上的“黑客”会不会出现呢?!


网上诈骗,利用高科技做发财美梦


不久前,笔者从Internet上的一个BBS上获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达成一致意见,裁定一个名为 Craig Lee Hare 的男子终生不得在互联网上做生意,因为他利用电脑在线拍卖欺骗了 25 个人。

据悉, Hare 通过在线方式销售新的或二手电脑,但他在拿到钱后却不发货给买主。为此,他共骗得 2 万到 3 万美元。

据 FTC 说,由于 Hare 身无分文,因此没有要求他进行赔偿。不过, Hare 也因此永远失去了在因特网上做生意的机会。

今年7月,有一则消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美国一对 18 岁青年男女宣布将于1998年7月20日在互联网上全过程直播他们的首次性行为。这件事,我国资深ISP --ChinaByte 也做了相关报道。但不久即传出消息,指称这是一场骗局。一位网上成人站点提供商也在网上透露,这一事件是一场以赚钱为目的的商业骗局,这个网站准备把大家的兴趣带到最高点后,在“实况转播”当天,变成必须先缴 5 美元才能进入的收费网站。这种做法将与网上的成人收费网站无异。

当然,网上行骗也有不为钱财的。

去年,美国司法部门对一桩通过因特网造成的凤求“凰”案件作出判决,引起美国社会各界的关注。

24岁的玛格丽特是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里亚市某公司的一位助理管理员。1995年,她与一位自称叫格鲁伍斯的商人在网络上相逢并很快堕入情网。1997年4月两人喜结“良缘”。格鲁伍斯婚前自称患有爱滋病已无法过性生活,婚后两人信守约定,从未有过任何形式的亲密。婚后4个月,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玛格丽特发现格鲁伍斯竟和自己一样,也是个女人。被骗的玛格丽特立即向司法部门提出起诉,要求格鲁伍斯进行赔偿。结果,亚历山大里亚市巡回法院判定格鲁伍斯隐瞒真实性别骗取玛格丽特感情一事证据确凿,责令“他”向原告赔偿26.4万美元。


违法经营,因特网上“鼠辈”横行


今年5月《羊城晚报》有一则消息报道,台湾互联网上最近“鼠辈”横行。除网络连锁信魅力不减外,最近也出现以“老鼠会”模式吸收会员的网络服务公司,标榜上网兼“拉客”,4个月内可赚43万元。

某家未具名的网络服务提供公司在各新闻讨论区内广为散发“花3600元能不限时数上网,招揽5位网友,能让您4个月轻松赚进43万元”的E-mail。除在网络上招揽会员申请上网帐号外,也以类似老鼠会的手法鼓吹网友招揽其他朋友入会,入会费每人3600元,若能拉到5人入会,就可成为直销专员,并抽取10%的佣金。若新加入的会员每人再拉到5人入会,直销专员又可从中抽取10%的佣金。依此循环,如果在4个月内完成5代直销,最多可领到43万元的奖金。

此外,另一家传销公司则在网络上散发“1000亿元大投资案”的电子函件,宣称按其规定,吸收到第8代会员时,所能领取的奖金将超过600万元。但,这家传销公司究竟在卖什么,却不得而知!

另据《电脑报》今年6月报道,广州市公安局在电信部门的协助下,破获首宗利用因特网非法经营国际传真业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并收缴作案工具台式电脑4台,一批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集线器、调制解调器以及用户资料和业务宣传资料等。

今年3月初,广州市公安局接到用户举报,反映有人利用因特网非法经营国际传真业务。经过紧张的调查取证,很快查到署名“广州前导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料和该公司的详细地址,并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到机房位置。3月17日,市公安局与电信局一起行动,分别查处了设在广州海珠广场花苑27楼B座的机房设备、民主大楼402房和朝晖苑的办公场所共三个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梁某(新西兰籍华人),并收缴全部作案设备和用户资料。

据曹某交待,“广州前导科技有限公司”于1997年10月设立,梁某为该公司提供软件、设备以及与设在美国的因特网平台公司直接联系经费结算。该公司从1998年1月正式运作到被捣毁止,共发展客户28个,3个月的营业额共21000元。该公司使用的4对电话线均是以他人的姓名办理的。

有关部门介绍,对于“广州前导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指控依据是该公司并无经营国际传真业务的权利。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最近《澳洲日报》有一则消息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常在因特网上匿名交换信息进行毒品交易。悉尼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在网络上订购大量种子,而10颗种子在网上就可卖到300美元。警方苦于无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况且,澳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来限制网络毒品交易。澳联邦警察局也表示,警方虽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毒品经因特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是没有任何裁判权的。

同样是为了牟取非法所得,与网上违法经营不同的另一类情况是借助因特网逃税。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税务专家华伦提出警告,从事网上经营业务的人可以利用Internet人逃避传统的征税。他指出,电脑使用者借助Internet,既可以处理在外国银行的帐目,也可以在世界任何地区工作,这就为逃避传统模式的征税提供了方便之门。新南威尔士州的一位官员也承认,事实上,已经有人使用Internet逃过州内多项税收,但政府不想把问题大肆渲染。


“黄魔”肆虐,网络“红灯区”令公众关注


Internet覆盖范围的全球性和信息传递的多媒体化,使之成了制“黄”贩“黄”者的“开发区”和色情狂的“乐园”。由于谁也不知道、谁也管不了谁在制作和贩卖色情信息,所以只要个人电脑进入网络就躲避不了“电脑娼妓”和色情信息的骚扰。

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曾对Internet上的“黄毒”问题进行了一项为期一年半的调查,于1996年底公布了题为《信息高速公路上营销色情》的调查报告,该小组获准调查了美国50个州和另外40个国家或地区加入Internet的两千多个城市,发现在家庭电脑连通的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游戏和图像,电子公告栏储存的数据图像有五分之四含有淫秽内容。

网络空间中出现的“红灯区”引起了公众的密切关注,尤其使青少年的家长感到忧虑和不安,尽管色情文化在西方可以合法存在,但是一些国家的政府对这种危及社会安全的黄潮也感到忧心忡忡。素以治学严谨著称的英国牛津大学由于学生们通过Internet观看黄色录像的时间比用它进行学术交流的时间还多,严重影响了该校正常的学术气氛,因此学校当局不得不作出决定,禁止学生用Internet看黄色录像,并切断了一条可以看这种录像的渠道。

去年,英国警察与欧美有关国家的同行合作,开展了一次代号为“星爆”的整治电脑网络“红灯区”的联合行动,一举抓获了9名罪犯。他们还在英国中部城市伯明翰破获了一个专门向Internet推销色情产品的集团。

笔者从因特网新闻邮件获悉,日本警方不久前也逮捕了一名向计算机互联网络输入大量黄色图像的案犯。这是日本警方第一次破获这样的犯罪活动。

据日本警方人士介绍,东京都品川区一位名叫弘土的28岁的公司职员从去年12月起连续通过家庭电脑向互联网络内输入了67种猥亵图象,提供给许多用户。警方根据所掌握的线索突然袭击了该男子的家和一家为他进入互联网络提供便利的公司。

日本警方认为,该案犯通过互联网络传播黄色图像,触犯了刑法,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禁止公开展示淫秽、色情图片的法律规定,该犯可能被处以250万日元(约合2.4万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两年徒刑。

此外,网络盯梢可称为是网络空间正在迅速发展的一种犯罪行为。在形形色色的网络盯梢者中,最令人恶心和不安的也许是恋童癖者。这些人在挤满少男少女的网络公告牌(BBS)前漫游,寻找下手的对象。恋童癖者先同一个孩子建立网络空间关系,然后伺机同这个孩子在网络上“会面”以便达到性引诱企图。

一些专家告诫,随着各国电脑的普及和联网的扩展,这种网络贩“黄”现象有向全世界蔓延的趋势,各地都应严加防范。

为了对付日益猖狂的“黄魔”,各国政府及有关组织都在积极行动,从法律上和技术上给制“黄”贩“黄”者以迎头痛击。

美国SurWatch公司新近推出一种网络防色情软件。使用防色情软件,就可“封锁”互联网中可传播色情软件的近千个地址,使青少年用户难以进入这些“红灯区”。公司并有专人监测“黄源”,随时“封锁”新的“黄毒”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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