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规昨天向犯规个人版主开刀
| 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对《大学生》杂志状告“首都在线”网站侵犯著作权一案的宣判中,作为北京市第一位上法庭的个人网页的“版主”———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李翔被判向《大学生》杂志赔礼道歉,赔偿5000元。 研究生李翔是一位网迷,去年7月他以“kaoyan”的名义在“首都在线”的263免费空间个人网站栏目里注册了一个个人网站,去年8月,李翔未经《大学生》杂志的许可,就将《大学生》杂志在1998年11月出版的一本特刊《考研圣经》中的137篇文章“扒”到了他的个人网站里。直到今年1月6日,这位惹祸的版主李翔才出面自行删除了他在网站中上载的“考研圣经”的内容。然而,李翔必须为他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此案给在网上天马行空的网迷和版主们敲响了警钟,即使在网络个人空间也不能无视法律的制约。 摘自2000年11月29日《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