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与法律讲座第五讲 网络知识产权应用问题——域名v.商标专用权 主讲人:郭懿美 二○○○年三月廿五日于北京大学模拟法庭 壹、全球域名之侵权争议概况一、美国 1.强占域名 A. 故意强占e.g. bbb.com v. bbb.org B. 非故意占用e.g. mtv.com;Microsoft.com 2.合理使用。 A. 相同名称部份e.g. candyland.com v. Candy Land。 B. 近似名称部份e.g. taiwan.com 3.其它目的使用 A. 抗议e.g. netscapesucks.com B. 链接-元字标记(meta tags)e.g. Insituform的注册商标”INSITUFORM” & “INSITUPIPE”遭其竞争对手National Envirotech用作搜寻引擎的关键词,以搜寻回到Insituform & National的内容。 二、加拿大PEINET v. Orien侵害商标专用权案 三、英国e.g. harrords.com. uk"侵害Harrords LimitedHarrords Limited的商标专用权案 四、台湾e.g. 成景信息注册www.yahoo.com.tw与台湾雅虎的侵权争议案 贰、域名登记机构对域名争议所采之因应措施一、WIPO公布域名处理程序终局报告书位。 二、NSI域名争议政策; 三、ICANN接管IP Address及域名系统管理 四、台湾网络信息中心(TWNIC)已发布「域名争议处理原则」 参、外国或地区现行法制对域名争议之救济-侵害商标专用权抑或为不公平竞争?一、美国 (一)、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之「域名商标审查」政策 (二)、美国商标淡化法规范内容暨对域名争议之适用e.g. Panavision v. Dennis Toeppen(著名商标淡化侵害)案。 (三)、美国商标专用权人扩大专用权至域名之商榷 二、台湾 (一)、可否向商标主管机关注册域名为服务标章? (二)、商业名称专用权人可否依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对域名主张专用权? (三)、袭用他人公司商业名称或商标而抢注为域名侵害商标专用权? (四)、袭用他人公司商业名称或商标而抢注为域名,是否构成不公平竞争? 三、以各国商标法规范跨国域名争议之局限性 肆、我国域名登记及争议分析一、 我国的域名结构和注册 (一)、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 暂行管理办法》评述 (二)、对域名“http : // www . pku.edu .cn”的分析 1、顶级域名(CN) 2、二级域名 类别域名(ac. com. edu. gov. net. org. ) 行政区域域名34个,对应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HK——香港;MO——澳门;TW——台湾;) 3、三级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三)、中文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简介 例:http : // 北京电视台 (四)、CNNIC能否代理境外域名注册? 二、 互联网企业的商标注册 1、 网上公司的动态标志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 3、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号? 三、 域名律纠纷 1、 域名抢注的法律纠纷 (1)大陆首起域名纠纷——永安公司抢注科龙公司域名案 (2)大陆首起涉外域名纠纷——荷兰“宜家”公司域名被抢注案 (3)杜邦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咨询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2、域名注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1).”playboyxxx” v. “playboy” (2).“中文之星(chinesestar)”遭链接至竞争对手网站案 伍、如何有效解决全球域名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