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与法律”讲座第七讲 网络的知识产权应用问题 -多媒体、数据库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主讲人:郭懿美 二○○○年四月廿二日 于北京大学模拟法庭 壹、多媒体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以台湾地区为例)一、多媒体之信息内涵 1.语文著作,2计算机程序著作,3.编辑著作,4.视听著作,5.图形著作,6.美术著作,7.音乐著作,8.录音著作,9.摄影著作,10.建筑著作,11.衍生著作 二、与多媒体相关之著作型态 1.文字语文方面,2.美术、摄影、图形、建筑及视听方面,3.音乐、录音及声音方面,4.计算机程序与编辑数据库方面 三、多媒体之利用型态 1. 多媒体之法律定位问题 2. 著作人格权问题 3. 多媒体著作财产权问题 4. 多媒体之合理使用问题 5. 多媒体之与外国著作及其翻译问题 6. 多媒体之虚拟实境与著作权问题 7. 多媒体之相关著作权归属问题 8. 多媒体制作应注意事项 9. 多媒体著作权相关契约型态 10. 著作权集体管理的重要性 (二)、专利权 1.专利要件 2.与多媒体业者之关系 3.权利归属 (三)、商标专用权 1. 行销多媒体之商标/商誉保护问题,业者应予重视。 2. 多媒体节目中可能出现他人之商标,业者宜取得他人授权,以避免侵权纠纷。 (四)、营业秘密 1. 发展多媒体软件或硬件时可能产生营业秘密,业者宜采取适当保密措施,以免泄密。 2. 法制上之保护-营业秘密法、公平交易法§§19(V)、24,刑§317(泄露业务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3.秘密之归属 贰、数据库之著作权法务管理问题(以台湾地区为例)一、著作性质的定位 二、原创性的问题 三、著作权之归属 四、著作权保护期间之探讨 五、著作权产生之起点 六、集合著作与数据库 七、数据库更新或修改之法律效果 八、数据库翻译权的问题 九、数据库之合理使用 十、著作权中介团体之重要性 十一、美国数据库实务应用问题解析 美国Frank Music Corp. V. CompuServe Inc.案(网络上交互式数据库侵害著作权问题) 3、三级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Tasini V. The New York Times, (SDNY Aug. 13, 1997)案(新闻杂志期刊电子化处理的著作权问题) Ryan V. Carl Corp., N.D. Calif., No. C97-3873 FMS, 10/13/98(网络数据库影印所收录论文的授权问题) 十二、数据库业者避免侵害著作权风险之道 数据库中所搜集的资料是否有著作权? 建立或使用数据库过程中,是否有拷贝、修改等行为? 是否已经受到资料著作权人的同意或授权? 授权范围为何?是否包含现在所欲进行的行为? 若是未经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个人是否存有著作权法第44至第63条所列举「合理使用」的合法化理由? 参、我国数据库保护案例研讨 1.我国著作权法对数据库的保护 1)数据库受到著作权保护应当具备何种条件? 2)非由“若干作品或作品的片段”而构成的数据库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数据库的保护 1)案例:广西广播电视报社 v. 广西煤矿工人报社电视节目预告表使用权纠纷 2)案例:中国社科院语言所 v. 王同亿,海南出版社侵害著作权,专有出版权案 3.对我国数据库法律保护问题的两点思考 1)关于《著作权法》的修订 2)关于数据库特别保护 多媒体的保护 1.多媒体网页的著作权问题 1)多媒体网页的制作资料(材料)授权 2)多媒体网页的著作权 2.其它多媒体产品(KTV作品,VCD作品等)的法律问题 1)授权 2)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