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淘金梦的破灭 提防“高科技犯罪” 作者:陈志华 (原载《CHIP新电脑》200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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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某,北京某公司业务员,计算机专业大学毕业生。自2000年6月起,战某用假名在新浪网注册了多个免费电子邮件信箱,并精心撰写了一封电子邮件,声称为了提高企业、机构自身站点的访问量,新浪网将建立一个新的、实行有偿服务的分类检索搜索引擎,申请者只需交纳每月维护费20元即可登录在该搜索引擎。为了增加可信度,战某还伪造了四通利方的公章。随后,他将上述邮件发给500余家公司和企业。许多企业收到信后,纷纷打电话给新浪网要求以予以核实。于是,战某的诈骗行为败露了。2001年初,当地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战某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涉及网络诈骗的案件愈来愈多,其表现形式亦多种多样。所谓诈骗犯罪,系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务的行为。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的是,互联网上的诈骗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广泛性,受害人范围更广,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亦比传统案件复杂和困难得多。网上诈骗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扫荡网络诈骗》报告中,列举了全球十大最流行、最猖獗的网上欺诈手法,其中,网上拍卖名列榜首。其他诈骗手法还有:网络服务契约、信用卡、提供免费网页、多层直销、上学机会、投资及保健产品、骗取长途电话费等。其中,骗取长途电话费这一手法在中国曾经出现过。在这类欺诈案中,诈骗方会让网友“免费”浏览某些网站,但当用户尝试打开某些链接时,会被要求下载某一软件。这实际上是一个拨号软件,用户在下载后运行这一软件时,电脑将自动关闭调制解调器的声音,切断用户原来的本地网连接,并改用国际长途线路重新拨号上网,从而使用户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巨额国际长途话费。 尽管网上骗术不断出新,但只要人们加强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为小便宜而动心,行骗者就难以得逞。 2001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战某为牟取不法利益,以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出虚假广告,其行为直接损害了该公司的信誉,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